P2P專項整治方案出臺
摘要:10月13日,銀監會、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五部委聯合發布了《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10月13日,銀監會、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五部委聯合發布了《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稱通過摸底排查、分類處置及驗收規范三個步驟對網貸行業進行全面整治,實施扶優抑劣、規范糾偏、正本清源,為網貸行業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促進行業規范創新發展。據悉,專項整治工作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

根據《方案》,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是整治和取締互聯網企業在線上線下違規或超范圍開展網貸業務,以網貸名義開展非法集資等違法活動。整治對象既包括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從事信息中介服務的網貸機構,也包括以網貸名義開展經營,涉及資金歸集、期限錯配等行為,已經脫離信息中介本質,異化為信用中介的機構。
《方案》要求對網貸機構的基本情況、各類產品及業務運營情況、網貸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并對近年業務擴張過快、在媒體過度宣傳、承諾高額回報、涉及房地產配資或校園網貸等業務的網貸機構進行重點排查。
《方案》同時指出,根據網貸機構的風險程度、違法違規性質和情節輕重、社會危害程度大小、處理方式等因素,將網貸機構劃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三大類,制定差別化措施,實施分類處理。
專項整治工作仍秉承監管要求,實行“雙負責制”,即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與省級人民政府雙負責、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和銀監會派出機構雙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