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款額度或將設上限
摘要:據知情人士透露,《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即將發布。值得注意的是,《暫行辦法》不僅規定網絡借貸金額應以小額為主,而且明確劃定了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個人最多借款20萬元,企業法人最多借款100萬元。
據知情人士透露,《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即將發布。值得注意的是,《暫行辦法》不僅規定網絡借貸金額應以小額為主,而且明確劃定了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個人最多借款20萬元,企業法人最多借款100萬元。

去年12月,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曾提出,網絡借貸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并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機構的單筆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額上線,防范信貸集中風險。”而這次《暫行辦法》明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借款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總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這樣的規定會督促互聯網金融成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進行風控過程中本來就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而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義之一。
不過亦有多位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限額來嚴格執行,對行業將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按這個規定,現在的很多業務都做不了了,比如贖樓、房貸抵押以及部分車輛抵押等,很有可能會超過這個限額。此外,很多的小額企業業務可能也做不了。不過,正式文件沒下發之前,還不確定是否存在變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