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指引下發在即
摘要:今年8月24日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提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今年8月24日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提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再次強調要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隨著網絡借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以及近期互聯網金融行業集中整治時間表的公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對接銀行資金存管將是不可扭轉的大趨勢。

近日,網上再次流出《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此次流出版本與8月中旬網傳版本基本相同。據媒體報道,該征求意見稿已于9月26日左右定稿。根據該資金存管指引定稿,網貸平臺可采用“大賬戶+小賬戶”形式,該形式下,“大賬戶”必須是銀行資金專用賬戶,“小賬戶”則是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或子賬戶。不限于銀行二類賬戶。業內人士認為,該小賬戶不限于二級賬戶,意味著該賬戶不限于電子銀行賬戶,也可以是虛擬賬戶。有消息人士透露,網貸存管細則或于11月底出臺。
相關機構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已有35家銀行開展了網貸平臺資金存管業務,其中真正實現銀行資金存管系統上線的平臺只有95家,僅占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的4.9%。銀行資金存管之所以推進緩慢,且主要由優質的平臺率先完成,主要是因為其本身涉及多方面的高昂成本和合規要求,對于很多平臺來說很難承受。有業內人士預計,隨著監管政策相繼落地,上線的平臺數量預計將會有一個快速的增加。








